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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讨债绑架他人 民警半小时救出人质
出处:http://gzjwt.com/ 发布时间:2016-09-20 13:28:01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上门讨债也无可厚非。但如果因为讨债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实属不该,到头来只能是要钱不得还被依法拘留。9月6日,滨南分局胜南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案,成功解救被控制人员,并对5名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 9月6日22时许,一名男子向滨南分局胜南派出所报案,称其妻子被人控制在某一写字楼处,向公安机关求助。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了解到,在当天21时许,该男子接到妻子张某某打来的电话,说自己因向私人借贷没有按时还清,被债主控制。该男子告诉民警,妻子张某某之前因急需用钱在一个姓崔的男子处办理过贷款,而妻子电话中提到的写字楼正是崔某某的办公室地址。
了解情况后,民警以张某某家人的身份跟崔某某取得联系,称马上将钱送到。崔某某信以为真,并没有戒备,他将见面的详细地点告诉了民警。22时30分,民警在接头地点将正在吃饭的崔某某抓获。随后,迅速赶到崔某某交代的某写字楼一房间内,将看守张某某的赵某某、刘某某、董某某、李某四人当场抓获,被控制的张某某被成功解救。
经审问得知,今年4月份左右,张某某因缺钱通过朋友认识了崔某某,在担保人的见证下张某某从崔某某处借了两万五千元。近日,因贷款到期,张某某未能及时将崔某某指定的钱数归还。9月6日,要账心切的崔某某带领赵某某、李某等四人将张某某带至租赁的写字楼处,并用语言对张某某进行威胁。张某某以家人能弄到钱为由才与丈夫取得联系。
违法行为人崔某某等五人分别对自己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滨南分局依法对崔某某、赵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刘某某、董某某、李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