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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问题”有哪些?
出处:http://gzjwt.com/ 发布时间:2016-02-26 10:36:49
案例1:借给了朋友20万,当时写了欠条,名字是她本人的,但是没具体约定什么时间还钱,后来得知她当时给我打欠条写的名字是错的,与她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相符,我得知后就报了警,现在想让她赶紧还钱,我能有什么办法?广州讨债公司回复:对于借款问题,需要提醒的是:1、必须明确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和信誉,最好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方式、住址等。2、应当明确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3、大额借款,建议有担保人或者设置担保物。
案例2:我有一个朋友因做生意向我借了几次钱,当时没有写欠条,只是发了短信,写明了欠款总额,他承诺今年2月底还清。我从今年2月份催要,每次他都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现在他才还了3000元,还欠1万7千元。请问:没有书面欠条我们之间借款关系会得到法律认可吗?
广州收数公司回复: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欠款事实可以据此证明。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对方欠你钱款之事实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证明,你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例3:借了朋友200块,很多年了,他也忘了,我也忘了,现在他突然想起来向我要,我可以不还吗?
广州讨债公司回复:你借款时如果没有明确还款期限,对方要求你返还,你应当返还;如有还款期限,对方在期限届满两年内未向你主张的,你是可以不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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